据了解,山东省消协与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于7月20日至11月26日开展了背提包比较试验。试验样品由山东省消协和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济南银座商城、银座燕山店、贵和商厦、振华人民商场、嘉华购物广场、洛口服装市场、大润发历下店、金猴专卖店等,随机购买了20个品牌的20个背提包。样品既有省内产品,也有省外产品,价格以中、低为主。
比较试验委托山东省皮革工业检测中心,依据QB/T1333—2010《背提包》和QB/T1333—2004《背提包》标准做检测。检测项目主要有外观质量、负重、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五金配件抵抗腐蚀能力等16项内容。
检测根据结果得出,经初检、复检,有16个样品符合规定标准(检验报告为合格),4个样品不符合规定标准(检验报告为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大多分布在在缝合强度。4个样品缝合强度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分别是:标称单位为广州苹果五星皮具有限公司 ( 总代 理),型号为1A637014-2的苹果牌女包;标称单位为广州市朗力皮具有限公司,型号为U6059-228的朗力牌手袋;标称单位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玉玲珑皮具厂,型号为1331-16的玉玲珑牌女包;标称单位为深圳市稻草人皮具有限公司(总代理),型号为AV070953L-02710的稻草人牌女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