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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马路拉链” 提升城市形象
时间: 2024-05-26 03:42:38 |   作者: 安博体育官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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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科学统筹道路管网建设维修等市政工程,着力解决道路反复开挖问题。”

  城市道路反复开挖,形成“马路拉链”,不仅影响交通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而且造成经济损失、资源浪费,破坏城市形象。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有效遏制“马路拉链”现象,市城管局结合自身职责,一手抓“制度”、一手抓“监管”,研究制定《淮南市市政园林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监管办法》,部署开展占用挖掘市政道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形成了源头治、全程抓、常态管的强大合力,推动“马路拉链”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按照“信息共享、精准计划、合并综合、统筹管理”的原则,市城管局年初收集汇总全市各相关建设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尽可能将同一路段、相近时间有开挖需求的各类挖掘道路行为予以整合,将管线施工、道路挖掘与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及养护维修同步进行、集中开挖。进一步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的相关流程和现场勘验标准,坚持统筹谋划安排、做好指导服务,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相关单位在道路开挖前,及时主动申请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审批程序,做到无审批不施工、无报备不开挖。加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监管,做到科学研判、严格审批。对涉及重复掘路、挖掘新路和重复申报的项目实行从严控制,切实减少开挖次数、节约建设资源,最大程度上减少施工对市民出行、生活的影响。今年以来,市城管部门共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176件,其中涉及横切道路主路面的审批件数量由去年的25件减少为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降低。

  在整治过程中,我市城管部门持续强化道路挖掘修复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等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告知单》,严格按照审批确定的地点、时限、面积等事项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悬挂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设置施工公示牌等,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内容、种类施工。坚决杜绝施工前不设围挡,施工中未落实湿法作业、施工机具物料乱堆、泥水横流,施工结束后残料不清理、路面不恢复或者仅仅简易填埋等粗放管理、不文明施工行为。督促相关建设施工单位将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要求落实到位、路面恢复标准执行到位。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等6类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市城管部门将“马路拉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与常态化巡查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依据国务院、住建部以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巡查发现的不履行程序擅自开挖、不按照标准修复、不文明不规范施工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城管系统累计巡查、制止不文明、不规范道路施工行为110起,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规挖掘道路案件16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遏制了道路反复开挖、擅自开挖等现象。

  市城管局还与公安交警、城市建设等部门联合召开“马路拉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督促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管线单位认真落实“马路拉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全程联动不脱节、监管衔接不缺位。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城管、住建、自规、属地政府与城市服务企业加强沟通协同、互通信息,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拧成一股绳、下好一盘棋,形成同向发力、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减少“马路拉链”现象提供了良好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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