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多少朋友都和我一样,终于能安心追剧,不再担心会被开播时的热搜强行剧透了。
高启强和高启盛的人物原型,也早都被网友们扒了出来,他们就是四川汉龙集团的董事长刘汉和弟弟刘维。
比起剧中高启强在市场杀鱼被欺负的老实人形象,现实里的刘汉,刚出道时就已经是个绝对狠人。
90年代初,他赚的第一桶金,就是网罗了一批“操哥”(四川方言里的“混混”),在广汉开了一家赌博游戏厅。
后来,他就成立了闻名全国的汉龙集团,资产高达上百亿,被福布斯杂志称为中国“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汶川地震时他出资建设的希望小学,被称为中国“最牛希望小学”,此外他还被称为四川“首善”,连续三年当选四川省政协常委,拥有20多项个人荣誉称号。
在他尚未暴富以前,他就已经敢公开撕毁法院的封条继续做生意,民警逮捕他,他就让弟弟持枪把他救走。
暴富后,他更是在企业内部奉行敢打敢杀的企业文化。谁为了公司杀了人,刘汉就花重金去奖励谁。
比如他的保安唐先兵,因为拆迁补偿问题捅死一位村民,刘汉不但给了他一笔巨额奖金,还提拔他做了公司经理,送了他一辆凯迪拉克。
以唐先兵为榜样,从1998年到2009,刘汉的小弟们先后杀害了6名受害者,其中大部分都是黑吃黑,干掉了其他黑社会的老大。
这期间,刘汉有几次都险些被查,但因为与当地官员有特殊关系,而一直平安无恙。
从《人民的名义》到《狂飙》,你会发现每部剧里,反派都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大商人。
他们靠血腥的手段完成原始积累,又靠贿赂官员发家立业,并在暴富后手握重权,能够被人戏称为某某市的“地下组织部长”。
60年代末,山西太原市一位老农就因为私自销售农产品,而被逮捕。在公审大会上,她被公安和民兵紧紧反扭住双臂,表情写满了绝望。
在当时,私自倒卖商品属于重罪,所以公审结束后,她就被以“投机倒把罪”而就地枪决了。
而在此之前,尽管改革开放慢慢的开始多年,但只要“投机倒把罪”的罪名还在,商人们就总会觉得头顶上悬着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
当时中央发出过一份一号文件,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其中就提到了要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
可那时在温州,国有经济几乎能忽略不计,城市发展和地方经济,主要都以来当地的一些民营工厂。
其中有八个个体户在本地特别有名,他们分别在五金、旧货、矿灯等行业都颇有成绩。
尤其是“螺丝大王”刘大源,当时他的小店里收罗了整整4w多种不同的螺丝型号,比上海一家号称全国最大“标准件”公司的螺丝种类,多出了整整一倍。
袁芳烈认为,中央要打击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其中就包括那些做“自由买卖的生意人”。
当时他刚初到温州,就直接去了最繁华的五马街口,说自己一下车就像“陷入了敌占区,这里完全不是社会主义那一套。”
在他雷厉风行的“整治”下,不久八大王中有七名都被以“投机倒把罪”逮捕、判刑,只有一名潜逃成功。
结果转眼到了1982年年初,袁芳烈看到新的财报时,才发现温州工业产值比上年下降了整整53.8%,这是他才想到自己酿成了何等大错。
但被释放后,无论是八大王还是寻常经商的百姓,心理却都蒙上了一层心理阴影。
比如当年的螺丝大王“刘大源”,从此便不愿再在实业上做大做强,只想低调做人混口饭就行。胆子大的老百姓,更是直接质问袁芳烈,问他:“当初政策不是五十年、一百年不变吗?为什么现在才两年就变了?”
从“八大王”的事件能够准确的看出,无论是改开前还是改开后,体制对于个体积累财富的出路,一直都有十分严苛的限制。
转眼到了90年代末,彼时已经没了投机倒把罪一说,社会层面上“搞钱致富”更是成为了主流风气。
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千禧年前后,大量的文艺作品,都在描述着改开后城市里的“致富梦”。
其中最经典的作品之一,就是冯小刚的《大腕》,里面病人念叨的台词,可谓是当时社会风气的缩影:“成功人士就是买啥东西都买最贵的,不买最好的,所以,我们做房地产的口号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但在当时,致富的机会其实是集中在了房地产、矿产能源和金融等需要政府颁发特许经营的领域,普通民众依旧是连维持生计都十分困难。
他卖鱼赚钱,却要给市场管理员交一笔不菲的卫生费,又为了能省下几万元的搬迁费,而去买七八千的电视送给市场管理员。
而剧中最先出现的两个反派“大老板”,徐江和白江波,经营的沙石场,正是那种“有关系”才“有门路”的暴利行业。
《狂飙》的原型人物之一刘汉,之所以能发家,是因从他开赌博游戏厅开始,就网罗了一群“流氓”小弟,替自己镇场解决麻烦。后来开公司后,更是靠派小弟直接杀掉竞争对手,确保自己顺风顺水。
宋留根打小就是一名留守儿童,脑子活络成绩优异,但因为父母疏于监护,所以他从小就结交了社会上的各路混混。
95年他嗅到了纺织业的巨大商机后,便联系了自己学生时期的混混朋友,通过恐吓友爱路布料批发场的老板们,他直接垄断了当地的麻纱生意。
仅仅过了两年,他光是收商家们的“保护费”就收了整整3000万,而他垄断的市场,年交易额更是在40亿人民币左右。
做大做强后,宋留根便自封为郑州的“纺织大王”,后来他还买凶杀掉另一个黑老大冯双亭,瓜分了由他垄断的物流市场,仅一年就获利了4000多万。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宋留根格局彻底打开,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手段,开启了自己的逆天人生。
有数据记录,自80年代以来,中国黑社会的数量迅速上升,哪怕是从83年严打开始,每年全国都要摧毁数万乃至十万多个犯罪组织,却依旧没有减少黑恶组织的犯罪。
再加上后来户籍制度更加宽松,人们不再需要诸多证明才可以去迁徙去其他城市,流动在各个城市大量的底层人口,也为黑社会组织的滋生提供了天然温床。
正如《狂飙》里安欣说的那样,往往是一茬人被判刑后,新一茬的犯罪又会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出现。
老大哥们深谙人力资源管理的奥义,很多组织发给“员工”们的基础工资,普遍都只有800-3000元不等。
如果想要获取更高的报酬,小弟们就必须争着抢着替大哥斗殴杀人,完成了KPI,才能领取上万乃至几十万不等的绩效奖金。
并且只要上了贼船,小弟们就只能一路干到死。觉得待遇不好想辞职无异于对大哥的背叛,轻则会被剁掉点零件,重则直接连人带命被大哥埋进黄土里。
下面这位叫梁旭东的大哥,就因为不满手下脱离控制,而直接砍掉了小弟的手指,装在了玻璃瓶里。
调侃一下,可能做大哥的好处,就是开公司时不管效益如何,都不会担心有员工想要离职。
指的便是体制越是严苛、资源越是垄断,底层人民如果想要快速积累财富,越是只能动用一些反社会的暴力手段。
而像“刘汉”这样的大哥,如果想要有命花赚到的钱,注定也只能在不归路上“狂飙”到底。
从混混蜕变到大哥,这其中不仅需要更加多的财富,亦需要更加多的人脉资源。若无法巧妙周旋于黑白两道,大哥一般再狠也走不远。
95年时,他在帮一家帕斯厅(赌场)看场子。当时竞争对手派人把他手下5个小弟砍成了重伤。
张宝林得知后,立马派人对着凶手连开四枪,干碎了对方的脚后跟落下终身残疾,这还不算完事。后来他又开着面包车,撞上了凶手老板的跑车,用两把猎枪了结了对方的性命。
但因为有勇无谋,再加上没有官员作为靠山,所以张宝林犯案后没多久就被判了死刑。
《狂飙》里高启盛之所以选择辍学帮助高启强,也是因他深知没有自己作为“智囊团”,莽夫再狠也不能成为真正的大哥。
现实里,刘汉和刘维的犯罪结构,也是弟弟混黑道负责杀人,哥哥负责混白道负责巴结权贵。
不过换个角度,对比那些出生就含着金汤勺,本身就手握权力的坏逼而言,社会上的大哥们,可能也仅仅是一群寻租的弟中弟而已。
比如在有天下第一粮仓之称的长春榆树市,就出过一个名叫徐伟的黑老大。他靠着当过负责城建的副市长的父亲徐凤山,以及在公安局国保大队当副大队长的哥哥,形成了黑白两道通吃的家族势力。
从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徐伟在榆树可谓是为所欲为,开歌厅玩黄赌毒,靠关系包工程和倒卖物资敛财,被社会人尊为“老大”。他的坐骑、车牌号58888的宝马X5,一度是整个榆树大街上最招摇的车,而这个车牌据说还是他自己做的。
然而一辆豪车并不能够满足他的欲望。平时在马路上,老百姓们都不敢开着好车上路,因为徐伟看上哪辆车就会“借”走开“一段时间”。出入各种高消费场所也从不买单,甚至平时掏枪就像掏手机一样,看谁不顺眼就会直接掏枪干掉。
非法敛财达数千万,持枪威胁过至少数十人,嚣张至极的徐氏家族,可以说与当时被下岗潮拍得落魄不堪的榆树工人们形成鲜明对比,成了当地人谈之色变的噩梦。
直到2009年,这个在老家为非作歹十几年,手下“小弟”犯下累累恶行,自己更是直接参与枪杀有竞争关系的歌厅老板、伤害致死某乡党委书记的县城“黑老大”,终于因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等罪行,被长春市中级人民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那么坐拥领导爸爸的“徐伟”们,在那个旧秩序崩塌,新秩序尚未形成的年代,往往只需一个念想,就能制霸一方。
我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只是在县级市兴风作浪的“徐伟”,恐怕在千千万万个地方“黑老大”群体中不过是个小角色。
只是那些寄生于家庭权力关系网的故事,碍于种种原因,既不方便写进剧本里,更不可能公之于众。
等到他们能够成为刑侦剧的主角那一天,我想能够超越《狂飙》的精彩剧集,一定会诞生。